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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增额申请

(一)纳税人提供的资料:
《防伪税控超限额购买发票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二)主管国税机关提供资料:
  1、《最高开票限额核实报告》;
  2
核查人员视情况对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复印取证作为工作底稿的附列资料。

      1. 税务局受理程序:
        (一)纳税人将填写好的《防伪税控超限额申请审批表》提交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岗位人员进行文书受理后并领取《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
      2. (二)大厅窗口文书受理人员受理后在CTAIS(V2.0)进行文书录入并于当天将纸制材料转交税政部门;
      3. (三)税政部门接收资料后,首先应进行案头审核,通过系统审核纳税人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以及相关税收检查、纳税评估的完结情况,审核纳税人是否有稽查在案或有其他涉税案件待处理状态,对确实需要控管发票的应结束审核,不予通过。如静态资料审核通过,税政部门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额及需实地核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额进行实地核查,出具核实报告。
      4. (四)税政部门核查结束后,应将核实报告及其他资料转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其中,对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在百万元版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应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对符合规定的,主管国税机关在《超限额申请审批表》上签批意见,同意纳税人调增限额,核准新的增值税发票领购限额。
      5. 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随时提出。
    • 税务机关完成时限
      资料完整齐全 8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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